存貨質押融資業務
發布時間:2017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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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定義
存貨質押融資業務是指以借款人自身經營合法擁有的或第三方合法擁有的存貨質押辦理的短期融資業務,由符合我行要求的第三方代理我行對質物進行監管,我行對質物和所對應質押融資余額實行動態平衡控制,借款人在使用質物時,可采取以貨換貨、歸還部分貸款、存保證金及提供其他質物等置換方式。
※ 擔保的存貨應具備的條件
1、所有權明確,來源合法;
2、性質穩定,易于倉儲、保管,不易變質、毀損,有形及無形損耗均能合理預測;
3、市場價格相對穩定,波動頻率較低;
4、用途廣、易變現;
5、規格明確,便于計量,質量便于檢驗;
6、產品合格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7、必須辦理商業保險且第一受益人為我行;
8、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 借款人應具備的條件
1、符合《貸款新規》規定的借款人條件的企、事業法人,且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
2、借款人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和本地區的行業、產業政策及環保政策;
3、借款人正常經營期限3年(含)以上,在我行或他行辦理評級授信業務2年以上,且評級在AA級以上;
4、借款人經營穩定,財務狀況良好,主營業務突出,現金流充足,內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層素質較高,有穩定的上下游供應關系,具備還本付息能力,無重大訴訟或糾紛,銀行授信無逾期或欠息,無逃廢債記錄等不良信用記錄;
5、具備真實的貿易背景,有具體的實際貿易行為相對應,資金需求為主營業務所需的短期流動資金需求;
6、要求對質物辦理質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