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訂單融資
發布時間:2017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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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訂單融資
指出口商憑出口貿易合同/訂單,向我行申請的用于出口貨物組織和裝運,以出口收匯資金、押匯資金或其他資金歸還的貿易融資業務。
※ 客戶準入條件
1、為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構)核準登記的,具有自營或代理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
2、在我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與我行保持良好的業務關系;
3、主營業務突出,履約能力強,經營情況良好,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與買方保持長期穩定的業務往來關系,收款記錄正常,無拖欠、遲付等情況;
4、在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和惡意逃廢債務行為,在外匯管理局、海關、稅務等其他機關沒有重大違規記錄;主要股東、經營管理者個人無不良信用記錄;
5、我行信用評級在A 級(含)以上;
6、符合我行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的其他要求。
※ 經辦機構
我行各家分支機構信貸部門
詳詢我行客服熱線96558或各經辦機構。